所在位置:首页 > 红酒招商区 > 茅台葡萄酒泰安总代理 > 茅台高级干红促销用酒
茅台高级干红促销用酒
公司名字:茅台葡萄酒泰安总代理品 牌:茅台
产品分类:红酒招商-红葡萄酒
产品系列:单支系列
地 区:山东
酒 精 度:见瓶
公司网址:www.中国美酒网.com/zhaoshang/mtptjta/
添加时间:2013/8/10 15:18:41
浏览量:710人
产品介绍
品 名:茅台高级干红促销用酒系 列:单支系列
分 类:红酒招商
酒精度:见瓶身
净含量:750ML
茅台高级干红促销用酒酒色呈自然宝石红,入口幼滑,香醇回味。佐餐搭配:茅台高级干红促销用酒与红色的肉类食物搭配,如牛肉,猪肉,鸭,野味等。茅台葡萄酒泰安总代理以优质的葡萄酒,真诚的服务,愿与广大经销商、代理商携手合作,共创未来。 茅台高级干红促销用酒文档下载: 茅台高级干红促销用酒.doc
产品优势、厂商支持、代理要求、市场支持等:
特许直营店加盟章程
总则:本公司 自成立以来,以良好的品牌运作及贴近市场的运营模式,赢得了消费者的广泛认同。茅台葡萄酒特许直营模式,经过良好的市场运作,突显出效益双赢,管理到位,品牌突出的优势,每年为加盟方创造良好的利益,加盟者纷至沓来。为了保障加盟者的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基本理念
特许直营体系是指:运用特许直营店的组织形式以实现经营的合理化,同时做到开设的店铺充分满足客户需求为基本理念。
第二条 目的
本章程是规定茅台葡萄酒特许直营店的组织活动,确立直营店与总部的权利和义务,直营店的运作制度、经营管理制度以及应遵守的基本原则、条款等。
第三条 组织
1、为了长久的发展,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台葡萄酒公司)设立了特许直营店,授权给本公司进行全国运营管理。
2、由本公司制定持续发展的运营方式、制度及规范,以管理全体特许直营店。
第四条 运营支持
1、品牌支持
由本公司授予各直营店茅台葡萄酒的品牌使用权,并授予茅台葡萄酒特许直营店的商号、商标使用权。
2、经营支持
提供管理、营销、技术、企划、教育、培训等项目的全面指导和落实。
3、CIS系统支持
提供开店选址、直营店标准形象设计图(店面、大厅、房间等),以及装修指导。
4、文件宣传
在各重要媒体进行全方位广告宣传,进一步提升品牌价值和品牌效应,提供总部统一规划的广告宣传方案、促销形式和其他活动方案。
5、质询支持
提供完善的行业信息和价格指导以及管理资讯。
6、后续支持
定期派专人为各加盟商提供开业后的培训、督导、客户管理、促销推广等跟进服务。
第五条 加盟商的权利和义务
(一)、加盟商的基本权利
1、使用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报经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备案并批准使用的“茅台葡萄酒特许直营店”规范、样式和内容。
2、接受总部的经营指导,并按总部的指导进行经营。
3、接受总部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销形式及其他共同活动。
4、接受有关店面设计、改装等专门的技术指导。
5、参加总部计划的教育培训。
6、接受相关行业的信息和情报。
7、接受统一的相关营业物品。
(二) 加盟商应尽义务
1、店员培训费用的承担。
2、共同广告经费的分担。
3、各项活动经费的分担。
4、调查、经营等实际费用的承担和分担。
5、店铺、陈列品的设计及物品的实费承担。
6、其他特别指导、援助经费的实费承担。
7、接受经营计划的指导。
8、接受总部的价格政策。
(三) 机密的保守义务
加盟商对于本公司的计划、运营、活动等的实态及内容不得泄露与他人和他人相关企业,特别对以下事项作为重要机密保守,如有违反,当事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1、加盟店的详细经营内容,特别对资金的计划、费用的具体内容等。
2、产品的价格,活动政策等。
3、员工的培训资料。
4、总部的其他指定事项。
第六条 总部协助事项
1、提供由总部发起的营销策划及促销活动,并由加盟店共享。
2、总部提供营销礼品,并以成本价配送。
3、加盟商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协议范围内的任何问题,总部有责任协调解决。
第七条 禁止事项
加盟商不得有以下行为:
1、从总部进货商品,违规提供给非加盟商。
2、加入本组织以外的同业连锁店。
3、摧毁本组织的名誉及信誉。
4、将总部所发的文件、情报提供给他个人。
5、低价销售产品。
第八条 纠正劝告
加盟商若不履行本章程制定的义务及违反禁止事项,第一次总部将以书面形式对该加盟商进行纠正劝告,不给予处罚。若加盟商再次违反,总部将给予加盟商书面警告并扣除加盟保证金的50%,若加盟商继续违反,则总部有权扣除全额保证金并解除加盟合同。
第九条 合同解除
有以下各项事由时,总部有权解除加盟合同:
1、直营店无正当理由,违规经营,不服从纠正劝告时。
2、直营店或直营店的经营者申请破产,或受强制执行、执行保全处分及拒绝往来处分时。
3、对欠负总部的债务,虽经劝告,仍怠慢不履行时。
4、对总部品牌使用等各项规定违规使用时。
5、对本章程有重大违反时。
第十条 退出加盟
1、直营店因经营不善连续亏损达三个月或三个月以上,经核实后可退出本连锁组织,解除加盟合同,但至少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总部。
2、除此之外,无论何时想要退出本组织,需提前9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总部,经总部核实同意后方可退出本组织、解除加盟合同。
第十一条 章程的修正
本章程是由总部根据实际状况进行修正,每一年修正一次。
第十二条 附则
直营店的运营,本章程或另行规定都暂时未有明确规定时,由总部视具体情况决定。
加盟事项
一、加盟条例
1、锦绣东方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锦绣东方)是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台葡萄酒公司)授权的茅台葡萄酒特许直营店(以下简称直营店)全国范围唯一的合法运用商。
2、锦绣东方对全国范围内直营店进行独家经营管理权。
3、直营店所销售产品须向贵州锦绣东方进货,贵州锦绣东方未经营的茅台系列酒(指茅台股份公司和茅台技术开发公司及茅台集团习酒公司生产的)须经贵州锦绣东方许可后方可在当地茅台系列酒一级代理商处进货。
4、直营店分为A级(地、市级)、B级(县级)两种规模,A级直营店保证金5万元;B级直营店保证金3万元。保证金由贵州锦绣东方收取,并交给茅台葡萄酒公司保管,由茅台葡萄酒公司向茅台葡萄酒特许直营店加盟方开具保证金收取凭据。
5、直营店由贵州锦绣东方的指导和标准执行统一管理。包括:统一的门头设计、统一陈列标准、统一培训、统一品项、统一的店员服装等。
6、贵州锦绣东方视情况而定,给予直营店日常的广告宣传品支持,如POP、店内宣传画面,以及配合产品活动的相关促销品。
7、直营店须承诺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即侵犯茅台集团知识产权一切产品,承诺书呈报至贵州锦绣东方,再由贵州锦绣东方呈报至茅台葡萄酒公司审批核准后生效。
二、加盟条件
1、加盟方在当地具有合法酒类经营、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酒类经营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2、良好的团购关系及宽泛的社会资源,有一定的公关能力。
3、加盟方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固定资产不少于50万元,流动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4、加盟方认可本公司操作市场的营销理念,并具有协助市场开拓管理能力。
5、关于地级、县级特许直营店首次进货要求:
A级店:首次进货30万元,全年进货不低于50万元。
B级店:首次进货15万元,全年进货额不低于30万元。
其中A级店茅台葡萄酒共性产品不低于10万/年,由总部提供的茅台五星系列葡萄酒不得低于10万/年,共计20万/年;B级店茅台葡萄酒共性产品不低于5万/年,由总部提供的茅台五星系列葡萄酒不低于5万/年,共计10万/年。
6、每店所进茅台葡萄酒公司共性产品中龙腾盛世不低于5件,可获赠电子酒窖6支装壹台;不低于8件,可获赠电子酒窖12支装壹台;不低于10件,可获赠电子酒窖28支装壹台。
备注:以上最终解释权归相关所属公司所有!
总则:本公司 自成立以来,以良好的品牌运作及贴近市场的运营模式,赢得了消费者的广泛认同。茅台葡萄酒特许直营模式,经过良好的市场运作,突显出效益双赢,管理到位,品牌突出的优势,每年为加盟方创造良好的利益,加盟者纷至沓来。为了保障加盟者的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基本理念
特许直营体系是指:运用特许直营店的组织形式以实现经营的合理化,同时做到开设的店铺充分满足客户需求为基本理念。
第二条 目的
本章程是规定茅台葡萄酒特许直营店的组织活动,确立直营店与总部的权利和义务,直营店的运作制度、经营管理制度以及应遵守的基本原则、条款等。
第三条 组织
1、为了长久的发展,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台葡萄酒公司)设立了特许直营店,授权给本公司进行全国运营管理。
2、由本公司制定持续发展的运营方式、制度及规范,以管理全体特许直营店。
第四条 运营支持
1、品牌支持
由本公司授予各直营店茅台葡萄酒的品牌使用权,并授予茅台葡萄酒特许直营店的商号、商标使用权。
2、经营支持
提供管理、营销、技术、企划、教育、培训等项目的全面指导和落实。
3、CIS系统支持
提供开店选址、直营店标准形象设计图(店面、大厅、房间等),以及装修指导。
4、文件宣传
在各重要媒体进行全方位广告宣传,进一步提升品牌价值和品牌效应,提供总部统一规划的广告宣传方案、促销形式和其他活动方案。
5、质询支持
提供完善的行业信息和价格指导以及管理资讯。
6、后续支持
定期派专人为各加盟商提供开业后的培训、督导、客户管理、促销推广等跟进服务。
第五条 加盟商的权利和义务
(一)、加盟商的基本权利
1、使用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报经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备案并批准使用的“茅台葡萄酒特许直营店”规范、样式和内容。
2、接受总部的经营指导,并按总部的指导进行经营。
3、接受总部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销形式及其他共同活动。
4、接受有关店面设计、改装等专门的技术指导。
5、参加总部计划的教育培训。
6、接受相关行业的信息和情报。
7、接受统一的相关营业物品。
(二) 加盟商应尽义务
1、店员培训费用的承担。
2、共同广告经费的分担。
3、各项活动经费的分担。
4、调查、经营等实际费用的承担和分担。
5、店铺、陈列品的设计及物品的实费承担。
6、其他特别指导、援助经费的实费承担。
7、接受经营计划的指导。
8、接受总部的价格政策。
(三) 机密的保守义务
加盟商对于本公司的计划、运营、活动等的实态及内容不得泄露与他人和他人相关企业,特别对以下事项作为重要机密保守,如有违反,当事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1、加盟店的详细经营内容,特别对资金的计划、费用的具体内容等。
2、产品的价格,活动政策等。
3、员工的培训资料。
4、总部的其他指定事项。
第六条 总部协助事项
1、提供由总部发起的营销策划及促销活动,并由加盟店共享。
2、总部提供营销礼品,并以成本价配送。
3、加盟商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协议范围内的任何问题,总部有责任协调解决。
第七条 禁止事项
加盟商不得有以下行为:
1、从总部进货商品,违规提供给非加盟商。
2、加入本组织以外的同业连锁店。
3、摧毁本组织的名誉及信誉。
4、将总部所发的文件、情报提供给他个人。
5、低价销售产品。
第八条 纠正劝告
加盟商若不履行本章程制定的义务及违反禁止事项,第一次总部将以书面形式对该加盟商进行纠正劝告,不给予处罚。若加盟商再次违反,总部将给予加盟商书面警告并扣除加盟保证金的50%,若加盟商继续违反,则总部有权扣除全额保证金并解除加盟合同。
第九条 合同解除
有以下各项事由时,总部有权解除加盟合同:
1、直营店无正当理由,违规经营,不服从纠正劝告时。
2、直营店或直营店的经营者申请破产,或受强制执行、执行保全处分及拒绝往来处分时。
3、对欠负总部的债务,虽经劝告,仍怠慢不履行时。
4、对总部品牌使用等各项规定违规使用时。
5、对本章程有重大违反时。
第十条 退出加盟
1、直营店因经营不善连续亏损达三个月或三个月以上,经核实后可退出本连锁组织,解除加盟合同,但至少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总部。
2、除此之外,无论何时想要退出本组织,需提前9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总部,经总部核实同意后方可退出本组织、解除加盟合同。
第十一条 章程的修正
本章程是由总部根据实际状况进行修正,每一年修正一次。
第十二条 附则
直营店的运营,本章程或另行规定都暂时未有明确规定时,由总部视具体情况决定。
加盟事项
一、加盟条例
1、锦绣东方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锦绣东方)是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台葡萄酒公司)授权的茅台葡萄酒特许直营店(以下简称直营店)全国范围唯一的合法运用商。
2、锦绣东方对全国范围内直营店进行独家经营管理权。
3、直营店所销售产品须向贵州锦绣东方进货,贵州锦绣东方未经营的茅台系列酒(指茅台股份公司和茅台技术开发公司及茅台集团习酒公司生产的)须经贵州锦绣东方许可后方可在当地茅台系列酒一级代理商处进货。
4、直营店分为A级(地、市级)、B级(县级)两种规模,A级直营店保证金5万元;B级直营店保证金3万元。保证金由贵州锦绣东方收取,并交给茅台葡萄酒公司保管,由茅台葡萄酒公司向茅台葡萄酒特许直营店加盟方开具保证金收取凭据。
5、直营店由贵州锦绣东方的指导和标准执行统一管理。包括:统一的门头设计、统一陈列标准、统一培训、统一品项、统一的店员服装等。
6、贵州锦绣东方视情况而定,给予直营店日常的广告宣传品支持,如POP、店内宣传画面,以及配合产品活动的相关促销品。
7、直营店须承诺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即侵犯茅台集团知识产权一切产品,承诺书呈报至贵州锦绣东方,再由贵州锦绣东方呈报至茅台葡萄酒公司审批核准后生效。
二、加盟条件
1、加盟方在当地具有合法酒类经营、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酒类经营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2、良好的团购关系及宽泛的社会资源,有一定的公关能力。
3、加盟方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固定资产不少于50万元,流动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4、加盟方认可本公司操作市场的营销理念,并具有协助市场开拓管理能力。
5、关于地级、县级特许直营店首次进货要求:
A级店:首次进货30万元,全年进货不低于50万元。
B级店:首次进货15万元,全年进货额不低于30万元。
其中A级店茅台葡萄酒共性产品不低于10万/年,由总部提供的茅台五星系列葡萄酒不得低于10万/年,共计20万/年;B级店茅台葡萄酒共性产品不低于5万/年,由总部提供的茅台五星系列葡萄酒不低于5万/年,共计10万/年。
6、每店所进茅台葡萄酒公司共性产品中龙腾盛世不低于5件,可获赠电子酒窖6支装壹台;不低于8件,可获赠电子酒窖12支装壹台;不低于10件,可获赠电子酒窖28支装壹台。
备注:以上最终解释权归相关所属公司所有!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于2002年7月组建成立。是由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由唐山市昌盛河实业有限公司、泉州德声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集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2202.5万元,其中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60%。以“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为生产主体,拥有“昌黎茅台葡萄酒经贸有限公司”、“郑州茅台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主体的两个全资子公司。公司位于被国家命名为“中国酿酒葡萄之乡”和“中国干红城”的河北省昌黎县,生产公司占地面积36729.1平方米,拥有一个设备完整的独立发酵站,占地面积11700平方米,并拥有5000亩的标准化葡萄种植基地。年原酒发酵生产能力1.2万吨,成品酒生产能力1万吨。公司产品采用昌黎出产的赤霞珠、品丽珠、霞多丽等优良酿酒葡萄为原料,共有茅台系列、国韵系列、国色天香系列、礼品系列等多个干红、干
公司秉承“国酒风采、红色茅台”、“变的是颜色、不变的是品质”的品牌和质量理念,以良好的地理环境、优良的原料品质、先进的设备以及精湛的工艺技术,努力为消费者打造上乘品质的茅台葡萄酒系列产品。茅台葡萄酒作为茅台品牌的延伸和发展,坚持发扬茅台的企业精神和文化精神,为消费者生产信的过的产品,提供优质和过硬的服务。公司实行全质化管理,倡导“全员参与,全力以赴,全面推行”的运作方针。不断加强企业软硬件建设,企业已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ISO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管理体系认证、中国葡萄酒A级产品认证。
2010年,投资3.2亿元的茅台葡萄酒庄园项目正式启动,这标志着茅台葡萄酒系列产品已开始正式进军高端。公司产品目前已覆盖全国各地并远销东南亚、日本等地区,深受消费者欢迎。茅台葡萄酒在不久的将来必将成为国际知名的现代化葡萄酒企业,让世人畅饮白酒王子“茅台”的同时必想酣畅红酒公主“茅台葡萄酒”。 查看公司详细介绍>>
公司秉承“国酒风采、红色茅台”、“变的是颜色、不变的是品质”的品牌和质量理念,以良好的地理环境、优良的原料品质、先进的设备以及精湛的工艺技术,努力为消费者打造上乘品质的茅台葡萄酒系列产品。茅台葡萄酒作为茅台品牌的延伸和发展,坚持发扬茅台的企业精神和文化精神,为消费者生产信的过的产品,提供优质和过硬的服务。公司实行全质化管理,倡导“全员参与,全力以赴,全面推行”的运作方针。不断加强企业软硬件建设,企业已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ISO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管理体系认证、中国葡萄酒A级产品认证。
2010年,投资3.2亿元的茅台葡萄酒庄园项目正式启动,这标志着茅台葡萄酒系列产品已开始正式进军高端。公司产品目前已覆盖全国各地并远销东南亚、日本等地区,深受消费者欢迎。茅台葡萄酒在不久的将来必将成为国际知名的现代化葡萄酒企业,让世人畅饮白酒王子“茅台”的同时必想酣畅红酒公主“茅台葡萄酒”。 查看公司详细介绍>>
联系方式
在线留言 - 我代理加盟【茅台高级干红促销用酒】
【茅台高级干红促销用酒】代理意向
日期 | 客户 | 联系方式 | 地区 | 联系地址|详细内容 | |
暂无代理留言 |
茅台相关资讯
[新闻]·茅台节气酒秋系列重磅上市!再现时间美学与文化美学 | 2023/8/12 16:45:32 |
[新闻]·十年磨一酱,茅台不老酒新品震撼上市,快来一睹风采 | 2023/6/30 11:58:25 |
[新闻]·茅台醇酒·酱香之心震撼上市,柔、绵、爽、净,婚喜宴佳选,盛大招商中! | 2023/6/2 15:16:11 |
[新闻]·茅台醇酒·酱酒之心震撼面市,高端宴请,就喝柔和酱香型白酒 | 2023/6/2 15:11:59 |
[新闻]·茅台悠蜜蓝莓精酿新品重磅发布!遇见美、创造美、分享美! | 2023/5/25 10:01:36 |
[新闻]·茅台文创产品新作!二十四节气·立春酒正式发布 | 2023/2/10 11:14:38 |
[新闻]·茅台·荷玺震撼发布,高端稀缺,限量珍藏,茅台2022年中秋新品! | 2022/8/27 11:27:24 |
[新闻]·茅台股份又一重磅之作诞生!赖茅·精品蓝端曲新品全新上市,火热招商中! | 2022/6/9 9:33:17 |
公司产品浏览排行榜
关注了该产品的人还关注了
红酒类相关品牌
公司产品代理排行榜
红酒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