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啤酒公司位于广东厂区搬迁项目已经进行,在26日中收到了政府赔偿金额10亿元的首期赔偿款,本次迁建的所有金额将陆续下拨。
12月27日晚间,珠江啤酒 (002461)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总部土地处置的《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已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1月27日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广州总部土地处置的公告》)。根据该协议,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收到了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拨付的首期补偿款人民币10亿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收到补偿款的会计处理如下:首先将收到的土地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在公司发生因搬迁产生的清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净损失、搬迁损失、土壤修复及其他费用性支出时,将对应补偿款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根据公司搬迁计划及对费用性支出的预计,本次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将无结余;相关费用与所结转营业外收入对业绩的影响将互相抵消,本次补偿款对公司各年业绩不存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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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阿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