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酒茅台”商标日前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初步审查立即引来行业竞争对手和业内人士的炮轰与抗议。业内人士分析授予茅台法定的“第一白酒”地位,给与其绝对化的荣誉评定,这种做法不够科学。
茅台最近烦恼很多。其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日前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初步审查,消息传出后,立即引来行业竞争对手和业内人士的炮轰与抗议。8月6日上午,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了商标异议申请书,使这场风波再起波澜。
从春节到现在,茅台酒价格持续下滑,只涨不跌的神话破灭。个人认为,这是受未来全球经济走势的不确定性以及政府限制三公消费影响,茅台的刚性需求在逐渐缩小。
分析目前茅台所处的市场行情,此次茅台申请“国酒”的动机就是通过提升品牌价值巩固并扩大消费市场。笔者认为,“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合适,这一举措伤害的将是行业的利益。故不赞成给茅台排他性“国酒”商标待遇。
首先,茅台酒在1952年就和山西汾酒、陕西西凤酒,四川泸州老窖共同被评选为首届中国四大名酒。1500年前的南北朝时期,汾酒作为宫廷御酒受到北齐武成帝的极力推崇,被载入二十四史。同时,大量历史史料也证明西凤酒比茅台更久远。如果将“国酒”授予茅台,这让历史比茅台更悠久的汾酒和西凤酒情何以堪?
其次,从酒的品种分类来看,有白酒、葡萄酒、果酒等,白酒香型主要有清。香、浓香、酱香、凤香等。从目前香型的产量和销量看,浓香型白酒占所有香型之首。如果将“国酒”商标授予茅台,相当于将中国象棋冠军、围棋冠军、跳棋冠军、军棋冠军全部授予象棋冠军一样可笑。
再次,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更不应该核准注册。“国酒”一词因带有“代表或象征国家的酒”或“一国内最好的酒”的评价性含义,如果允许被异议商标注册,由被异议人永久性地独占使用,对公平的市场竞争将产生负面影响。
最后,如果允许被异议商标注册,也会误导同行业和其他行业的企业在申请商标时效仿,可能出现“国茶”、“国烟”等字头的众多商标注册,导致商标管理工作出现严重混乱,最终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同时,如果茅台获准注册为“国酒”,国典凤香、国藏汾酒、国窖1573等都将被国家商标局禁止。因此,从整个白酒行业的健康发展角度来看,授予茅台法定的“第一白酒”地位,给与其绝对化的荣誉评定,这种做法不够科学、不够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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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阿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