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600519)7月4日晚间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获悉有媒体报道“茅台集团提出2017年实现销售收入过千亿”,经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核实确认:公司董事赵书跃于7月2日参加贵州省国资委系统创先争优表彰大会期间,提到“茅台争取2013年集团收入提前两年实现500亿,2017年提前三年实现1000亿元的目标”。
公告称,赵书跃上述发言是在贵州省国资委系统创先争优表彰大会期间的发言,是以茅台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身份,从茅台有限公司角度就整个茅台集团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预期的角度提出的,茅台有限公司旗下除了公司,还包括其他众多子公司,因此,上述发言并非是对公司业绩的预期、承诺和表态。
根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提到的本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规划:“未来5-10年,公司将坚持‘质量兴企’、‘环境立企’的战略规划,牢牢把握发展酱香酒这一主导产业地位不动摇,继续稳步提升高端,快速发展中端,保持高端白酒优势地位,进一步坚定茅台酒高品质、高品位、高品牌的路线。计划到2015年,茅台酒基酒产量达到4.5万吨;在资源能力允许的条件下,迅速扩大中档和中高档酱香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酱香酒在全国白酒市场的比例,最终形成品牌占优、价格领先、销量抗衡的市场格局。”公司上述发展战略及规划未发生变更。涉及到公司战略发展等相关详细事宜,敬请参考本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并且以本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为准。
此外,公告称,经公司自查,除已经披露的公开信息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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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