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道安办获悉
厦门酒驾新规定,为了强化重点客运驾驶员监督管理,
厦门市依据相关规定设立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
据介绍,根据规定,我市公安部门对今年7月22日前已处理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有酒后驾驶、超员 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的驾驶人,按“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予以公布;对今年7 月23日起发生上述相关违法行为的驾驶人,除依照“不适岗名单”公布外,还应依据相关规定设立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对发现已列入“黑名单”的驾驶员仍然驾驶营运车辆的要责令整改。
市道安办确定31家重点客运企业、118名重点客运驾驶员、45辆重点客运车辆和1处重点客运隐患路段为2012年省、市级“四个一批”交通安全客运隐患,进行重点监控。同时,我市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1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市将结合大货车、摩托车摸排结果,提升管理手段,加强重点车辆源头整治和路面巡查管控。
在此期间,执法部门将重点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客等违法行为;货运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未按要求安装GPS系统设备、无反光标志、非法改装车辆、未年检及驾驶人未年审、违法计分满12分等违法行为;小车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酒驾、毒驾、无证、涉牌涉证、违法变更车道、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夜间(19时至次日3时)重点整治酒后驾驶、超速、逆向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国省道、城乡接合部主干道、中心城区、事故多发路段和摩托车交通流量大、交通违法严重路段,以及货运车辆运输要道,都将成为重点整治路段。
我市各区政府将成立由安监、公安、交警、交通、城管、工商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专业行动队,定期开展综合执法行动,每月开展一次货运企业、场站安全大检查,每周开展以整治货运车辆、摩托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主的联合行动。整治期间,所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都将严格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属于无证驾车的治安拘留,属于报废车辆的予以强制报废,对重、中型载货汽车超载100%以上的,还要对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进行处罚。
来源:厦门日报
本文标签:厦门日报
编辑:阿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