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读者霍阿姨给本报反映称,她和老伴于去年9月19日,在农业路东段的易初莲花超市,购买了13瓶绵竹大曲。在该白酒的包装上,注明了几个促销活动的内容:如见瓶盖内侧有“集瓶盖再来一瓶”字样,集齐3个带有“集瓶盖再来一瓶”字样的红标绵竹大曲瓶盖,即可凭三个瓶盖加壹元兑换相同规格的绵竹大曲1瓶;以及中彩电等大奖。
霍阿姨说,当时在逛超市时,见该酒的价格便宜(单瓶7.5元),且有中奖的促销广告,她就给喜欢喝酒的老伴,买了一箱零一瓶的酒。并且在超市开具了郑州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的发票。回家打开后,发现真的中奖了,“没有中彩电,却有9个‘再来一瓶’的奖,按照活动介绍,我们可以再加3元钱,兑换3瓶同样的酒”。
于是,老两口到超市兑奖,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该超市没有参加这个促销活动,所以超市不能为其兑奖。针对此事,记者下午与超市客服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这个事情我记得,当时老太太来兑奖,我们咨询了酒水销售区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说,我们超市卖的这个批次的酒,就不会中奖。这个我们酒区负责人也跟厂家业务代表核实过。” 随后,绵竹大曲驻郑州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回复称,老两口可以找他们兑奖,超市不负责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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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阿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