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发展模式揭示的其实是区域性白酒品牌的一般发展途径和发展规律,对于正处于从区域品牌向区域强势品牌转变阶段的白酒企业,在“2+1”模式的实际运用上,必须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2+1”发展模式的几个操作要点。
“2+1”体现的是区域企业发展中的战略态度 “2+1”操作模式其实存在于很多区域性白酒企业的潜意识中,但处于一种凌乱而无章法的状态。区域白酒品牌在朝着区域强势品牌迈进的过程中,往往是跟着感觉走,比如以中低档为主的产品结构无法适应中高档市场的开发,不进入省会市场就不能建立省内市场的大品牌地位。但如果将“2+1”发展模式提炼上升为一种操作规律和操作模式并加以运用时,区域白酒企业便开始从无意识行为转变为有意识行为,从一种随机行为转变为一种战略行为,其发展路径也从混沌状态开始变得愈加清晰。
区域白酒“2+1”发展模式的提出,是对白酒发展规律性的总结、提炼和运用,是对白酒操作规律的一种工具化运用。确切地讲,“2+1”发展模式并不能被定义为操作工具,与其说它是一种操作工具或操作模式,不如说它是区域白酒企业应该具备的一种战略态度,是区域白酒品牌向区域强势品牌迈进的一个指导思想和操作导向。
准确把握两个“关键点” “2+1”发展模式中的“1”即要站稳中高档价格带,“2”是指必然经历从县级根据地市场打造到地级根据地市场,再到省会根据地市场打造的“两级跳”式的发展轨迹。
不管是“1”还是“2”,在本质上都体现了对制高点的占位。“1”是区域白酒品牌对市场价格制高点的占位;“2”则是区域白酒品牌对市场制高点的占位。占领制高点是“2+1”发展模式的基本操作原则。
在“2+1”发展模式中,“1”和“2”是相辅相成、协同推进的,不可偏废。如果区域白酒品牌在未将地级市或者省会市场打造为根据地市场的情况下便实施价格占位,那么这种占位多数只是空中楼阁,没有实际意义;而如果区域白酒品牌已经完成了对地级市或者省会市场的占位,将之打造为自己的根据地市场,但却并未实施价格占位,这种操作方式的后果是只占据了市场制高点,却不能占据价格制高点,往往形成有品牌、无高度的局面,品牌高度不够便不能从高到低形成对区域市场的全面统领和覆盖。区域白酒在中低档市场的强势地位并不利于其品牌高度和整体影响力的提升,往往造成品牌张力不足,严重束缚了成长为区域强势品牌的梦想。市场占位和价格占位就是区域白酒品牌向区域强势品牌转变的两条腿,缺一不可。
“2+1”发展模式的核心是品牌 正如上文所述,在区域白酒“2+1”发展模式中,“1”和“2”在本质上是对价格和市场这两个制高点的占位,而这两种占位在根本上其实最终归结于一点,即品牌。
价格占位解决的是区域白酒的品牌高度。价格是产品价值最直接的反映,中高档的产品价格是中高档白酒的最基本价值体现和身份标签,如果区域白酒的中高档价格占位真正落地,那就意味着区域白酒的品牌高度已经开始建立,消费者对于该区域白酒的品牌和产品价值建立了更高的认同度,在消费者心中树立起了全新价值标杆。
市场占位解决的是区域白酒的品牌宽度。市场制高点占位是白酒市场推广规律的具体体现。从白酒产品推广来看,由高到低、高屋建瓴式的品牌推广符合行业的一般规律,即行业里常说的“以某某区域为中心辐射周边区域”。不是所有的区域市场都具有这种辐射力和消费带动力,所以白酒推广要事半功倍就必须寻找那些具有较强市场辐射力和消费带动力的制高点。这种制高点市场是相对的,在地级市场,市场制高点一般为地级中心城市;而在省级市场,市场制高点往往是省会城市。只有成功占位省会市场,区域白酒品牌才能具备从上至下、由中心向周边进行市场辐射和消费带动的条件。占据市场制高点拓展了区域白酒的品牌宽度和市场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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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阿喃